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上级通知,2023 年劳动节假期安排如下:4 月 29 日(星期六)至5月3日(星期三)放假,共5天。原安排在5月2日(星期二)的课(含晚上的课)调整到4月23日(星期日)上,原安排在5月3日(星期三)的课(含晚上的课)调整到5月6日(星期六)上。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有课的学院请自行调整,报教务处备案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学院、各部门科学安排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值班工作;认真做好安全、保卫、防火等工作;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请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提前安排好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注意安全,文明出游,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节日假期。